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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24 11:30:56   地区:河南   浏览: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用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参加岗前培训。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有关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集体活动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并配合主管部门妥善处置。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372--5105017

  监督电话:0372--5389536

  以上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提供咨询服务。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