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日8:00至3月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岗位被取消的除外)。
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3月1日8:00至3月4日17: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考务费60元(微信支付),应聘人员逾期未缴费的认定为报名未完成。
缴费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缴费截止后将无法打印。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但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重新选报岗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应聘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通过资格初审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及《2023年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3)到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安阳市市民之家A1032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应聘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无不得报考的情形由本人进行承诺,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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