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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东南州剑河县民族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方案
2024-05-20 16:03: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剑河县民族中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剑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十四次》(剑府议〔2017〕1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医疗机构备案制编制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批复》(剑府函〔2024〕163号)、《关于县公立医院改革床位编制标准和人员编制配备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决定招聘2024年度应往届毕业生12人,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民族中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之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5.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1年加分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书加2分(专业技术岗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加分,管理岗是从事相应管理工作资格证书不作加分);取得规培证书或正在规培人员(需规培基地证明)加2分。以上加分可累计,此项加分为笔试加分,如不足3比1的岗位此项分折算后加入总成绩。

  6.总分相同情况下,本县户籍、配偶是本县户籍、本县有房屋(购房合同、房产证)优先,认定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之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报名地点:剑河县民族中医院院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9日 (上午8:00-11:30;14:00-17:30)

  2.报名要求: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

  (5)工作经验材料需要提交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盖章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6)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为准;

  (8)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确定报考岗位,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