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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3-02-21 11:33:59   地区:天津   浏览:0

  (四)考核

  采用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经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一个月内,报市人社局备案。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重新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当时国家和天津市的防疫措施要求处理。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咨询电话:022-24324835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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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2023年招聘计划表

  2.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应聘报名表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