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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余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5-06 17:00: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面试考官根据考生作答进行打分,在评委组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考生的面试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六)面试分值: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四舍五入”法则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需进行加试,再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及上编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

  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卫健委0790—6420508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031

  新余市中医院0790—6205769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522

  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0-644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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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度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研究生及以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申报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如期取证承诺书等

  原标题:2024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4-04/30/content_294dd75e7073479d8ddd690583f739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