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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海事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2-14 16:51:08   地区:辽宁   浏览:0

  1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或不完整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后果由考生负责。

  13.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例,即招聘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上级部门核准,取消相应职位招考。

  2023年2月27日9:00后,将对取消招考的职位情况进行公布,并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请保持手机通讯正常)。上述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月27日9:00至2月28日16:00,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如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2月17日9:00至2月24日16:00与辽宁海事局联系。因职位取消改报名的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1日16:00与辽宁海事局联系。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8日9:00至开考前。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时间、报考缴费时间、改报名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考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考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23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招聘笔试地点设在青岛,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考生身份证件丢失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带照片)。

  笔试包含《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个科目,笔试总时长为3小时(考试大纲见附件3)。

  (二)面试。

  面试最终时间、地点以辽宁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在辽宁海事局官网上公布。

  进入面试考生需按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4: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4:1的,在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由辽宁海事局按照有关标准承担。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辽宁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辽宁海事局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