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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14 10:02:32   地区:天津   浏览:0

  ②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携原件备查,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需携证书原件备查。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要在报到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④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报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主要测查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比例为50%、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体检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因身体情况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时限完成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延缓期限。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结果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http://nync.t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