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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公告
2023-02-07 11:07:58   地区:天津   浏览:0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

  1.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须按照规定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签订聘用合同,对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公开招聘相关工作时间调整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在市教委网站(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及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3769009;监督电话:237691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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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