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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2-06 10:43:25   地区:江苏   浏览:0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80160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587,0519-85681583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常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