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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4-05-06 09:1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齐河县职业中专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到齐河县职业中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计备案制教师2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2、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7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7日为截止日期。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其中注明“若实践经验不足,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先到企业实践”的岗位,企业工作经历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可参加招聘,如被聘用,需通过校地人才交流参加企业实践。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不得应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有在校期间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8、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已在齐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10、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系统”(https://qhzz.zhaopin.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计划表中有专业或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体现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相应证明材料);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如应聘人员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应学历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的可一并提交;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