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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大足石刻研究院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02-02 08:57:51   地区:重庆   浏览:0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身份证的扫描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大足石刻研究院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739645394@qq.com)进行网上报名,电子邮件请以“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复审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提供材料见附件5。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考核前的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面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考核方式为专业答辩,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专业基础知识、适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考核成绩总分100分。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