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青岛西海岸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5名)
2024-04-19 12:4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含《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4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4日11: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选择悬浮窗中“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