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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
2023-01-31 22:50:2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体检者与医生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用人单位将尽快安排拟聘用人员复检。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情况、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由用人单位审档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文件正式印发后,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相关待遇

  按照《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薪酬待遇执行。

  十二、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有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请报名人员在面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3.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4.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0471-738836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7381238

  请于报名期间和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拨打。

  本公告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