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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直属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3-01-29 23:08: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江都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2月10日18:00;江都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2月1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江都区教育局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4.资格复审

  报名资格网上初审通过人员还需进行现场复审确认。现场复审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领取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复审确认的应聘人员在复审确认现场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本人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考核以课堂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对于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10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主要考核报考学科高中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对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面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江都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教育局统筹负责,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都区教育局和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