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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1-29 23:09: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3),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里,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屏边县人社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八)疫情防控方面,请考生关注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3-3225636(牛老师)

  3225646(张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屏镇大平田香榭路6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873-3228922(黄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玉屏镇建设路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