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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公告
2023-01-30 22:27: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二)参加面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公告中规定的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1.体检工作由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特殊情况无法做出明确体检结论的,经市人社局同意,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为准。

  2.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七日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当在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以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对在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政策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名考生素质等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65692016

  网上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27-826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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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度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