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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29 23:1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深圳市光明区决定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5.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在读期间所有课程、科目、论文等无不及格者,均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同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1)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根据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月3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宣讲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szkscp.com.cn),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