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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鬱上英才·创就玉林” 人才交流大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16 22:40: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①驻地在县城(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2(属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可根据当地空编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可以申请开考。达不到1:2的,应减少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至符合1:2的开考比例。经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1:2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②为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达到1:1的,可以申请开考。

  5.确定签约人选

  (1)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签约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如在附件或计划表有补充说明的,按补充说明,若无说明则加试,加试的内容、方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为1:1的,现场考核初步认定合格的,可先签订就业协议,待后续全面考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程序。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发布公告。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和周转编制招聘的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和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玉林市、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请广大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七、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