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暂定安排在5月10-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技能测试、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技能测试还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反映。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7553、监督电话:0580-2067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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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标题:2024年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oushan.gov.cn/art/2024/4/15/art_1229287525_3848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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