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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7 16:02: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2024年6月2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岗位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我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材料。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https://www.szhct.edu.cn/rencaizhaopin/)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