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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3-01-26 21:5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体检、选岗、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可由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未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经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核准并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服务期5年。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之日,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陵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人事室。

  邮编:572400

  咨询电话:0898—8331086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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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