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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2023-01-26 21:5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报名网页上打印)参加面试。

  5.其他要求: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层次排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以陵水户籍、海南户籍优先。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面试和笔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在招聘点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点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承诺书

  综合成绩公布后1天之内,在招聘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县教育局。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返程后5天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陵水县教育局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选岗、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完整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陵水县教育局报到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岗

  除招聘岗位人数为1个,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填报;笔试成绩分仍然相同的,以当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