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联合审查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经过相关单位联合审查通过的人员,予以录用。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录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教师,首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3年。新招用人员试用期内离职的,可在原招聘报考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试安排、成绩公布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2学年第二学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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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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