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坐落于天津市海河东北部地区,为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详见附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报考工作年限、取得资质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3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4日下午17:00
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2月7日下午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10日17:00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3月21日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将被取消招考计划,医院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数大于3人,但不足1:3开考比例时(招聘计划≥2人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2-60637809
2.网上系统填写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准确完整填写每一项报名信息;
(2)“毕业院校”、“所学专业”需严格按照报名人员毕业证书填写;
(3)如所报名岗位具有“研究方向”要求,请在“学习(培训)简历-所学专业”栏额外注明自身研究方向;
(4)“学历(培训)简历”和“工作简历”需包括报名人员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不得出现时间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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