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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邵阳市绥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5 13:01: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将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

  (2)笔试内容:(见附件一)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1日14:30-17:30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一)

  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折算为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凡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体检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者必须参加了面试,且成绩有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WWW.hnsn.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分配与聘用

  1.所有教师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分配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本次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