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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2024-05-09 12:49: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考核的相关安排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njpi.edu.cn/rs/)提前发布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聘B08-B09号岗位的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初试环节)、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后续环节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后进行,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或者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者,在考试考核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初试环节成绩、排名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B08-B09号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及各单项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