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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大学生乡村医生补充招聘公告
2024-03-22 20:0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1)笔试拟定于2024年4月2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2.资格复审。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清晰扫描件、学信网查验报告各2份、及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三份,到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进行现场审核(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8号4楼404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面试内容为从事乡村医生岗位的专业知识,具体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电话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区卫生健康局做好记录。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由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调适能力、个人诚信等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报考信息、相关材料做进一步核实。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聘用及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在朝天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按程序报批或备案。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入职后3年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不少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四、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