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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公告(第一批)
2023-01-19 09:44: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是成人、儿童学科体系齐全的全生命周期省级三甲综合性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现设龙湾院区(含康复医学中心)、鹿城院区(含学院路部、南浦部)、瓯江口院区三大院区。核定床位数3300余张。共有职工5000余人,拥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万人杰出人才等各类精英。现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专科,其他多个省级一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75位,其中12个学科进入前50强,麻醉、儿科、骨科位列前20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最高名列62名。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作为温州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共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国家级住培专业基地22个、重点专业基地3个、专培基地4个。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9个岗位157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本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应届生的,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当前在站博士后;其他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8月1日前毕业,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0月1日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七年制和肿瘤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以报考相关专业岗位。

  对年龄的要求,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0周岁及以下”专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般为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