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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3-01-19 09:4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不予开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全程监督。

  1.笔试

  按100分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后进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情况,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1.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同时对报名资格、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原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可按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选,经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班子研究,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36036、2119121。

  (四)考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与笔试时间同时公布。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01月18日

  附件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