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否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达到2:1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体检到指定医院开展,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考察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人员需填写《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按照各直属单位要求规范报名。
(三)报名时,请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说明。
六、福利待遇
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实行企业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与人民法院出版社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人员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月17日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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