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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市分宜县纪委县监委招聘看护人员公告
2023-01-19 09:40: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办案看护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看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察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招聘名额

  (一)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人员由分宜县纪委县监委、分宜县公安局双重管理,主要从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由县纪委县监委委托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和训练;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看护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二)招聘名额

  招聘人数为15人,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2004年12月31日至1988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3.身心健康无缺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能适应看护工作需要。

  4.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5.户籍地为分宜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分宜县本地。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7.男性身高168厘米(含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含15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刺青、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裸眼视力4.8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在境内外有重大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言论和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或者参与邪教组织的;

  (5)其他不宜进入县纪委县监委看护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照常报名)。

  2.报名方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提供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分宜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0-5895967。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体能测试、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委托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

  ①体能测试时间:2月(暂定)

  ②体能测试地点:分宜县体育中心田径场。

  ③体能测试内容:立定跳远、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

  2.面试工作委托分宜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合格后,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同时入闱)。如未到达1:2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