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疗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8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户网站(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博士及高级职称医疗人员)》(附件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考年龄、报考工作年限、取得资质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10.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要求英语等级水平;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在医院官网www.tjzyefy.com“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不接收投递纸质简历应聘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将压缩包发送至:rlzyb5359@sina.com,请将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岗位编号+招聘部门+姓名”,报名成功以收到医院自动回复的邮件为准,每人限报一岗。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2-60637809
3.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1》或《应聘人员登记表2》(附件2或附件3,本人打印签字后的扫描件)
(2)个人简历(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来自“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带有二维码、来自“学信网”)、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个人简历中能反映本人业绩及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材料,学历证、学位证需于报到前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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