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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高学历人员公告
2023-01-19 09:4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3.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不进入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进入考核;达不到1:3的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进入考核。

  7.2月25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三)岗位考核

  考核分为基本条件考核、岗位考核。

  1.考核对象。入围考核人员。

  2.基本条件考核

  根据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职称等方面给予评分。

  3.岗位考核

  (1)考核期限:考核期原则上为三天。

  (2)考核时间:2月27日-3月1日。

  (3)考核方式:采取跟班实习考核。考核人员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考核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4)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水平、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岗位胜任能力。

  (5)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岗位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平均分排名。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布综合成绩与排名。

  3.综合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按政策程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