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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一批)
2023-01-19 09:45: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在眼科和视觉科学临床、科研和教育等方面处于国内引领地位,眼科专科声誉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方阵。眼视光医院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稳居2020年度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综合排行榜(眼科)全国第一方阵。在中国医学院校/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综合排行榜中,连续4年位居全国眼科医院第一。

  作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层次最高、最早开展视觉科学研究的机构之一,眼视光医院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创新平台“大满贯”医疗单位(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等等),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数视力表发明单位。建有转化基地中国眼谷,是全国首家眼健康产业综合体。率先在全国开展“眼视光医院集团”的探索与建设,已在长三角、华南、西南等地区设立10余家集团分院和门诊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4个岗位123名工作人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应届生的,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2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留学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原则上为2023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年龄的要求,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计划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上限一般按45周岁掌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按50周岁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