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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龙港市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2023-01-19 09:45: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三)面试评审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及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面试评审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就人才的医疗技术、学科建设、带动示范等方面进行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70分,低于合格分不予录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引进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2、学历高者优先;3、原工作单位医院等级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本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聘用对象须与龙港市人民医院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纳入事业报备员额制。在聘用期内,聘用对象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对象在签约服务期未满而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将全额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若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特殊规定执行: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提前终止合同或协议的;

  (3)出现重大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的;

  (4)严重违纪违规或违法犯罪的。

  四、政策支持

  聘用对象可享受安家补助、住房保障等政策待遇,相关标准按照龙港市最新医疗卫生扶持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条件可咨询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优惠待遇,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原在本市(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工作现已调出的人才,若回龙港就业,不享受本公告人才政策待遇。

  2.本公告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和龙港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3.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

  0577-59911862(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

  0577-59971510(龙港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下载

  附件1:龙港市人民医院2023年引进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职位表.doc

  附件2:2023年龙港市人民医院高层次及紧缺类中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