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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平邵武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2023-01-19 09:46: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南人综〔2021〕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全力打赢教育翻身仗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17〕413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高校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邵武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60人(其中:2022年邵武市中小学“人才·校园行”专项补充招聘16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3年邵武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专项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岗位简章。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岗位为2022年邵武市中小学“人才·校园行”专项补充招聘岗位,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2023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博士毕业生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③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④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⑤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⑧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违反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待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邵武工作,无住房的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在我市工作可享受230-800元/㎡不等的购房补助。具体要求和待遇详见邵委发〔2020〕7号《中共邵武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安家补助。对符合《南平市“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南委人才[2020]1号)文件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服务期内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

  4.子女就学。符合《南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1年版)被认定为D类和E类人才的,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依据就近原则和个人意愿:D类高层次人才在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学校就读;E类高层次人才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具体要求和待遇详见南委人才[2021]3号《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