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核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010(曹老师)
0737-6111336(王老师)
举报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城市学院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原标题: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9_33289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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