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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株洲市芦淞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3-01-18 15:50:11   地区:湖南   浏览:0

  2.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两个环节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面试(上微型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2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面谈和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谈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进入面试(上微型课)环节。面试(上微型课)设最低分数线,面试(上微型课)成绩低于80分则淘汰,不列为签约对象。

  面试(上微型课)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各招聘岗位以两个现场招聘点所有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谈成绩高的排前。总成绩和面谈成绩均相同的,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3.面谈、面试(上微型课)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签约: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有放弃签约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签约成功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涉毒毛发检测)。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

  八、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株洲市芦淞区纪委监察委0731-28580021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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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招聘时间、地点安排

  附件3:株洲市芦淞区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生学业情况鉴定表

  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