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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07 15:52: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卫生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外委培生报考需经委托培养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委培生不得报考。

  (七)须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5月6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系统里的填报说明,按要求和提示操作,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5月7日9:00-5月14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50元)。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送至龙泉市龙翔路228号市卫生健康局312室(0578-7262763)或以电子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2953689044@qq.com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无需进行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