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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广东清远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8 10:2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四)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网络报名只作初步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要求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

  (6)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7)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报名表除外)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其他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5.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行修楼1楼教师服务中心。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1.时间:2024年5月2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001-007岗位采用试教方式面试,008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009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方式。

  4.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