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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市灌云县事业单位选招优秀人才公告
2024-04-18 11:0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选招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选招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选招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招工作全过程。在选招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选招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选招岗位。选招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5月8日9:00—16: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先锋灌云”微信公众号公布。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先锋灌云”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应聘资格条件: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如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20倍(不含20倍),面试前先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分数高低,按照各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在1:20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参加),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面试成绩×10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招岗位拟选招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云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先锋灌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招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招岗位空缺时,由选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