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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市淮安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5 16:4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1.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我区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01岗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其他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和公布: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01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0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

  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3)。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附件3)。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淮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