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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衡阳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4-03-26 10:29: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衡阳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5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