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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工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公告
2023-01-17 22:07: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核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3.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核入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聘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校内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工院发〔2021〕38号)文件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6)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茜、李鹏电话:19845367500、1556173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