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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体育学院招聘硕士岗位人员公告
2023-01-17 22:07: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月1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和天津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tju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体育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8.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上午10:00至2月20日下午4:00。

  报名注意事项将在天津体育学院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初审

  人事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改报

  学校通知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胜任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或专业技能测试),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两个科目分数之和÷2,保留一位小数,两个科目缺一者笔试成绩无效。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体育学院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笔试结果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将在学校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相关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初审阶段填写的各类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