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
2023-01-17 22:14: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努力打造温州教育高地,打响“好学温州”品牌,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国(境)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毕业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为准。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年毕业的应届公费师范生。

  4.温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温大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50%,浙师大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报考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紧缺岗位不受排名限制)。

  5.浙江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40%,报考物理、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紧缺岗位不受排名限制)。

  6.浙江省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师范类“精英班”本科毕业生(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温大溯初班和化学创新班、杭师大经亨颐实验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

  7.国(境)内普通高校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2023年应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成绩排名所在学校班级或专业前20%)。

  8.“双一流”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9.在校期间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的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0.温州艺术学校高中音乐(声乐方向)岗位(岗位编号13)要求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根据有关要求,2021年、2022年毕业且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相关要求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认定标准为无社保缴费记录(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且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1.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及2022年以前(含2022年)毕业的要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年毕业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要求聘用两年内(即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专业要求

  岗位专业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附件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要求考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要求;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要求考生研究生专业符合要求。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审查认定。

  (五)年龄要求

  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要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选聘。

  (六)其他要求

  考生还须符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2023年1月批次)》(附件1)规定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