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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巢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27 21:32: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合成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招录信息”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宜

  (一)有关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招录信息”栏登录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巢湖市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0551-82627509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82620272

  报名系统:(020)2212731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七、本公告由巢湖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巢湖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zip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