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外,还应符合无常见药物过敏史。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由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工作由护河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连接→当涂县卫健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示一周。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护河中心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管理。参照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社会保险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护河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连接→当涂县卫健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公布。
咨询电话:0555-6791766(护河中心卫生院办公室)13721245128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91273(护河中心卫生院)
0555-6711256(县卫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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