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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2023-01-16 12:07: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等形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排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谈话和查阅档案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限期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0531-55630318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51793693,5179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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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现场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证明材料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