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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市第一批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01-16 12:10: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七)公示录用。拟引进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影响引进情况的,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市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市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10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分别参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待遇。

  3.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另外发放安家费30万元。

  4.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引进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我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全面了解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2.报考者务必诚信、真实、准确、规范填报报名信息,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资格初审,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请务必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严肃对待,谨慎提交。

  3.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专业测试、面试(试讲)、考察等作适当调整。

  4.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由三门峡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928022

  监督电话:0398-8523716

  附件1:三门峡市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xls

  附件2:三门峡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1月13日